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1月15日
抄报:州委,州政府,县委。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印发
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整体进度,完善政企沟通和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囊谦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县政府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时掌握电商示范县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指导和监督项目整体建设,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产生效益。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电商办、实施企业。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项目进度和需要,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推动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相关问题,并与其他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