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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115

 

 

 

抄报:州委,州政府,县委。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5日印发

 

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整体进度,完善政企沟通和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囊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实际特制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囊谦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县政府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时掌握电商示范县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指导和监督项目整体建设,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产生效益。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电商办、实施企业。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项目进度和需要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推动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相关问题,并与其他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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